第924章 师法秦国(2 / 2)

商王的眉头微挑,随即开口问了一句。

子御见商王的面色缓和,并没有方才的那般怒容,便知自己的话说到了点子上,并且已经得到了父王的认可。

他心底微喜,脑子以自己从未有过的状态高负荷运转,很快便想到了一条妙计。

“启禀父王,我大商自有国情。虽然没有办法像是秦国那般用奖励来鼓励百姓自愿生育。但是,我们还是可以如同以往那般,制定新的律法来要求百姓多生多育。

要求年满十六岁的男子与十四岁的女子必须成亲,否则便对他们的父母给予相应的惩罚。

等到二十岁尚且没有婚配,则由国家统一安排婚嫁。

并且,为了增加我大商的新增人口,也应该对那些能够生育却未能生育的人做出相应的惩罚。

新婚夫妇成亲三年之内无所出,则多缴纳一成赋税。

若是七年之内还是没有生育,则可以断定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。

如此一来,便可以趁着他们还年轻,由官府出面使其和离,而后重新分配婚嫁…”

不得不说,子御的脑子还是非常好使的。

尤其是强迫未能生育的夫妻和离这件事情上,普通人的脑子还真没有他这么烂的!

对于后世之人来说,这听上去就是一个极为离谱的事情。

然而对于这个时代的商国高层来说,却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之处。

周国有周礼的约束,王公贵族好歹还要些脸面。

但是商国可是差点被人亡国的古国,一直以来都是以严苛的律法来治理国家,整个商国上下都憋着一团火,时刻准备着复仇。

整个国家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机器一般,上层从来没有把贵族阶层以下的百姓当过同类来看。

商国已经废除了“奴隶制”,商国没有奴隶,所以最底层的百姓就是奴隶。

相比较于秦国那种赏罚分明的方式,商国的公卿们反倒是对子御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颇具好感。

毕竟,这么做之后,他们不用为那些贱民提供“奖励”,还可以把更多的赋税名正言顺的收入自己的口袋之中。

商王子夜是一代雄主,但是有限的见识限制了他的目光。

他所知晓的史书之上没有一个名为“李二”的人,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“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”。

所以,在子御的建议之下,在满朝公卿默许之下,商王子夜颁布了他效仿秦国之后的第一条法律。

而伴随着这一条律法的推行,很快整个商国的百姓都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水深火热。

商国国库的主要收益来源于国内的商业与田税,贵族的收益则大多来源于向封地子民增收的田税。

除此之外,商国并没有如同秦国这样的国有产业。

在战争失败之后,商国上层自然不愿意承担战败带来的损失。

所以,“加税”将损失分摊给贱民们也就成了他们迅速回血的方式。

而刚刚才被压榨了一波的商国百姓,立即便又被狠狠的宰了一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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