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9章 魔咒(上)(2 / 2)

恶人宗 晨曦安 3233 字 7个月前

所以,总得来说,邱少君自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,而且大概率没有得罪过什么人。

所以,对于这个案子,陈北安更倾向于是陌生人作案,大概率还是一个随机作案。

没有特定的杀人动机,凶手和死者很有可能只是有过一面之缘而已。

经过深入检查,邱少君是被凶手勒窒息死亡后,还被人侵犯了,最后被凶手抛尸西江边。

陈北安还沉浸在前一个案子里,又出现了一个受害者。

码头边上,码头运货工人早上上工的时候,在轮船搁摊上发现了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。

陈北安赶到现场的时候,码头周围已经被全面封锁住了。

顾登在一旁给报案的码头工人录口供。

而死体则被码头工人用麻袋盖上了。

陈北安揭开麻袋,对尸体进行检查。

如果是生前入水的尸体,因为尸体随水流翻滚,体位不断变化,没有一个固定的“尸体底下位置”。所以,溺死的尸体尸斑不太明显。当然,溺死后不久就被打捞上来,会重新形成明显固定的尸斑。如果死后,待尸斑稳定再抛尸入水,则会有明显的尸斑。

而这具女尸尸体上有着明显的尸斑,所以可以明显推测是死后抛尸而不是溺水身亡。

其次是口鼻腔和气管,溺水过程中,因为冷水刺激呼吸道,呼吸道粘膜分泌亢进,气管通常会呈明显充血状,甚至有水中的泥沙进入气管和支气管。

同时,因为溺液和粘液以及空气随剧烈的呼吸运动或呛咳搅拌,会在呼吸道形成泡沫。

尸体打捞上来后,会溢出口鼻腔,称之为蕈样泡沫。而死后入水,因为没有呼吸运动,则气管不会充血,也无此类泡沫。当然,高度腐败的尸体,这种泡沫就很少见了。

陈北安被尸体上的特征指给包月看。

第三点就是窒息征象,作为窒息的一种方法,溺死也会有其他方式导致窒息的征象,比如眼睑出血点、内脏淤血、口唇青紫、指甲紫绀、颞骨岩部出血等。

如果是抛尸入水,那么死者可能不是窒息死亡,有其他的死亡征象。

但如果是把人捂死或掐死后抛尸入水,怎么和溺死鉴别呢?

包月摇摇头:“如果死者是被掐死或捂死后抛尸又该怎么和溺死区分呢?”

手,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鉴别部位,溺死的人,因为在水中下意识挣扎,手中夹缝、指甲内可能会有泥沙、水草。这是一种生活反应。抛尸入水者则不会有。

肺,水性肺气肿是溺死的重要证据之一。

简单点说,溺死的人,肺里全是水,体积、重量都增加,表面有肋骨压痕,肺泡壁破裂在肺叶表面形成一种红斑,叫做溺死斑。

这样的肺,摸起来有种捻发感。而死后抛尸的尸体则不会有这些征象。

包月听得入神,时不时点头回应陈北安。

心,溺死的尸体,静脉淤血怒张,右心淤血,左右心血成分差异会导致左右心腔的颜色不一致。

而抛尸入水的尸体则不会有这样的特征。

胃,咱们学习游泳的时候都有喝水的精力,所以溺死的尸体胃里也会有大量溺液。

这也是一种生活反应。死后抛尸入水的尸体,则不会有,除非死之前被灌下大量的水。不过,犯罪分子别得意,你灌得了胃,灌不满肺啊。

陈北安冲包月笑了笑,他从业这么多年,经验丰富着呢,都从小鲜肉混成老油条了。

最后一个就是肌肉,溺水的时候,人体剧烈挣扎,有很多溺水的人在一些如胸锁乳突肌、斜角肌、胸大肌、背阔肌这样不容易因为外伤形成片状出血的肌肉处形成出血。

“老陈不愧是你啊,看来传说中国公安大学的学神不是浪得虚名啊!”包月一脸崇拜的望着陈北安。

一旁的顾登可醋溜的不行:“这不是术业有专攻嘛,我会得也很多好不好。”

你别说,你还真别说,顾登一脸小傲娇的模样还挺可爱的。

“你会什么,干啥啥不行,吃饭第一名。”包月也没有给顾登半点好脸色看。

“吃饭厉害也是厉害,怎么你们羡慕嫉妒恨啊?哼,真是搞笑。”

顾登撅着小嘴,巴拉巴拉的,简直没眼看。

陈北安可不想当电灯泡,把空间留给人家“未来的小情侣们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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