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.乐队潮男哥(24)(1 / 2)

距离表演还有两周的时间。

陈姝琳躺在排练室的沙发上, 手里攥着谱子在看,手不停的循着韵律敲打。

空调呼呼吹得人格外舒适,比学校其他地方呆着好多了。

重新捡起一些东西, 才会感觉过去重复千万次, 即使换了世界,一些东西依然存在于灵魂之中。

她上辈子, 年轻的时候喜欢摇滚, 也努力的想从摇滚音乐上走出头。

弹了十七年的电吉他, 学了五年的鼓,可是那么多心怀理想的人都没有出头,开始企图自己会是幸运儿,不服输的摸爬滚打, 到后来伙伴们都回归生活, 她年纪长了,也明白了付出不一定和结果成正比。后面认真想宅会,结果人死了。

主打的就是世事无常。

虽然她打鼓是半路出家, 但是看了看要表演内容的谱子, 所幸并不是很难, 她还可以敲一下。

这首歌节奏欢快激昂,燃得能在前奏出来一瞬间炸裂全场,而鼓手在前奏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必须把握进曲的点、速度…平日萦绕陈姝琳周身的慵懒感此时烟消云散, 此时她全神贯注,和平时判若两人。

孙明宇不放心地小声问朝野:“她会打鼓?”

朝野目光停留在陈姝琳身上, 对于她专注模样目不转睛地看着。

听见孙明宇的问话, 他头也不回地回答说:“会,挺不错的。”

“额……”孙明宇对陈姝琳的了解不深,他仅仅是从朝野口中得知她会弹琴之外, 却从未见过,于是升起了试探她深浅的好奇心。

他走向陈姝琳,说:“姐,我还不知道你竟会这个,来我们一起练一首呗。”

陈姝琳瞥了他一眼,没有多想,反正现在没事干不如先互相了解一下。

她放下谱子点点头说:

“好,那我们练一下你们以前的那首叫什么来着,成名曲?上次在野哥那里用鼓敲了一下,大概记住了。”

“啊?你确定你要练那个?”孙明宇吃惊之余又感觉陈姝琳实在托大。

那首歌的鼓手是他们在学校外玩乐队的成员,打了十多年的鼓,技法高超,在外名气都很大,那首成名曲所有人都展现了超高水平,融合了朋克摇滚的诸多特色。

陈姝琳这样说确定不在吹牛逼?

怀着试探她深浅的心态,孙明宇给朝野了一个眼色,让他也上。他自己已经准备好了。

在窗前架好手机摄像之后,每个人各就各位,摄像方便之后效果。

朝野站在话筒前,手将额头前的碎发顺往脑后,左手扶住琴颈,他回望边上鼓后的陈姝琳。

她今天穿着短款上衣和一条简约的工装裤,头发由抓夹夹在脑后,看起来干练十足。坐在鼓后神情平静,架势也很正经。

他回过头,眉眼沾染喜悦,唇角控制不住的上扬——

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弹奏,他们在一起时会谈论音乐相关,但除此之外,她对她过去闭口不谈,在没有说帮他之前,琴和鼓从未弹过。

那一次日落动人心魄的一幕仿佛是一场将他困住的幻梦。

可现在他们即将一同站在舞台上。他也能感受到她毫不在意外表下对音乐仍有触动,再次接触,她也是开心的吧。

音乐当使人类精神爆出火花。

“准备!3、2、1——”朝野说完,脚点着节拍,拨片重重划下惊动这片天地。

随之而来鼓锣声跟随吉他如雷雨密麻的弹奏。

摇滚,总会让你细胞迅疾分裂,分裂开的快感就是我们听到后的身体的震撼。*用心感触它,弹奏者不再是弹奏者,而是成为音乐本身。

思想、情感、精神世界皆能由此表现。

这动静大到隔壁房间的人探出脑袋,余丽和朋友也在其中。

她们已经成为朝野和陈姝琳的cp粉头有一段时间了,私下组建了一个秘密群组,虽然她们只有两个人。

朋友问过她们为什么不直接私聊,余丽反驳说要有个地方记录下她们的磕cp历程。

现下竟然直接可以看到她们磕的CP发糖,必须现场观摩!

只是余丽有些不敢置信却双眼放光地直直望着陈姝琳,呆呆地说:

“琳姐居然会打鼓么……”

帅气利落的击打,力道以及速度,在很多时候出现的仿佛仅仅是残影,她也格外投入这场演奏,眉眼舒展脸上带笑,专注又享受。

她仿佛和朝野一样,天生都该是站在舞台聚光灯下的那种人。

明明长相那么平庸,看起来和她,和她们相差无几的普通人,在舞台上她却光芒万丈,这样的冲击令余丽心中疯狂跳动。

“好帅。”她捂住心口,在这样激荡的音乐下,心中的血液也如雷霆般涌动。

朋友也惊艳地愣神,“确实好帅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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