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四章:再见,前夫哥(2 / 2)

黎织梦歪了歪小脑袋,“具体是几分钟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王歌诚实道。

黎织梦“噗呲”一声笑了出来,“哈哈哈。”

“有什么好笑的。”

王歌帮她理了理因为在他怀里蹭了半天而变得乱糟糟的头发。

黎织梦没回答,只是嘿嘿笑着仰起小脸看着他。

看着看着,忽然喊道:“哥哥。”

“嗯?”

“亲亲。”

王歌大脑还没反应过来,嘴巴就率先感受到一对温软的双唇撞了上来。

如蜻蜓点水般,还没等他好好感受一下,那双唇便迅速离开。

连带着女孩也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。

黎织梦站起来,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,哼哼道:“时间到啦,分手,分手!”

“……好好好。”

王歌一脸无奈,“亲完就不认人是吧?”

“略略略~”

黎织梦朝他扮了个鬼脸,转头就往帐篷里面走,“我要回去睡觉了,再见,前夫哥。”

前夫哥……这是什么鬼称呼……王歌无奈点头:“行。”

“待会记得喊我们起床看日出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对了。”

走到帐篷前,黎织梦忽然扭过头道,“你身上有我的香水味,记得遮掩一下,不要被发现了。”

王歌笑了下,配合道,“知道了,前妻姐。”

黎织梦摆摆手,转头进入帐篷。

小心翼翼地钻进自己的睡袋,她把自己给蒙了起来。

“怪不得大学之前不让谈恋爱。”

女孩小脸红红的,自言自语地小声嘀咕,“真的有点上头喔……”

……

黎织梦曾因为一时冲动做过很多事情。

比如小时候听院长讲故事说烤蚂蚱很好吃,有点馋,于是就和几个小伙伴一起跑到野外抓蚂蚱进行尝试;

比如上学时听到同学谈论游戏,让她很想玩,于是当天晚上就翻墙出去上网吧通宵;

比如听说山区孩子很惨很可怜,心中不忍,于是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都捐了出去,一分不剩;

比如在网上刷视频时看到了某个地方漂亮的风景,想要亲眼去看看,于是就买了当天的机票,前往万里之外完全陌生的地域。

……

她为她的冲动支付过许多代价。

吃烤蚂蚱吃到拉肚子进医院、网吧通宵导致第二天上课睡觉被罚站、零花钱全都捐出去让她被迫放弃喜欢了很久的吉他、前往陌生地带结果因为语言不通差点流落街头……

她也曾短暂后悔过,发誓说下次一定一定不能再这么冲动,一定要准备齐全再行动。

结果等到下一次,就把发的誓抛之脑后。

院长总数落她,说小时候和她一起抓蚂蚱的孩子们如今都已经长大,变得成熟稳重,只有她还像小时候那样莽撞。

这时候她会顶嘴说,我这叫不忘初心。

——虽然她连自己的初心是什么都不知道。

后来她想,反正人生只有一次,怎么活不是活呢?

记得动画片里说过,生命的意义不在于时间的长短,而在于过程中的精彩。

大人们总说谋而后动、三思而后行,可等到考虑清楚,机票就算没有卖光,也要涨价了。

想那么多干什么,想做就去做呗,自己开心比什么都重要。

就算是死在了路上,也总好过死在医院的病床上。

她见过许多死在病床上的人,知道那是一种何等无力又痛苦的体验。

所以便不再顾忌那么多,便去满世界的跑,满世界的跳,满世界的发疯。

而今晚的一小时恋爱,亦如之前的无数次一样。

不权衡利弊、不计较得失、不考虑后果。

想做,便做了。

不后悔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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