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节(1 / 2)

独宠夫郎 不曾阿 4187 字 1个月前

平城的知县姓江,四十余岁,气质儒雅,黎荞和陶竹到县衙时,他正在县衙的后院厢房里摆弄蒜苗。

听了老衙役的通报,他让黎荞和陶竹来厢房里见他。

“学生黎荞,拜见知县大人。”

黎荞和陶竹进了厢房,瞧见江知县,跪下行礼。

虽然很不想跪,但这个时代的规矩如此,黎荞并不想特立独行。

“起来吧。”

江知县从蒜苗跟前离开,他摆了摆手,示意黎荞和陶竹起身。

等黎荞和陶竹站了起来,他视线在黎荞身上转了一圈,然后又在陶竹身上转了一圈,这才双臂环在身前,慢悠悠的开了口:“黎荞,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,对吧?”

“回大人的话,学生正是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。”

黎荞低着头回答,声音清亮。

“嗯。”江知县来回踱步,继续慢悠悠的问:“听说你之前不学无术,最近才开始认真读书。都读了什么书?”

“回大人的话,学生最近只读了四书。”

提起过往,黎荞并无惭愧之色,声音依旧清亮。

“那本官不难为你,不考你墨义和帖经,你就说一说你红薯作坊的事儿。听说你让利给村民?”

“是。”

虽然心里惊诧,但黎荞面上丝毫不慌张,他没有思考,直接将红薯作坊的来由和现状讲了一下。

包括他为何让利给村人:

村人对他们夫夫多有照拂,他想回报乡亲。

江知县听完他这一长串的话,脸上闪过满意:“圣上曾言,感恩是一个人最大的美德,你虽读书不成,但好在有感恩之心。”

“况且,你也切实让周边村子的村人挣到银子了,圣上曾言,民富则国安,你能让三里镇的村人富裕,了不得。”

黎荞:“……”

这是在夸他。

但必须要自谦,他正想要开口,但谁知下一瞬,江知县又开口了。

“眼瞅着要过年了,本官需要办些土仪赠送亲友,在平城待了三年,平城终于有拿得出手的土特产了。”

“粉条和那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,你亲自做一些,要快,别耽误了年礼。”

“?”

感情这才是重点?

特意在城门口拦住他,是想让他做点能拿得出手的东西?

亏他以为有什么大事呢!

旁边的陶竹也有些愣,竟是这事儿?

江知县将黎荞的无语和陶竹的呆滞瞧在眼里,他轻声咳了一声,一脸严肃的道:“你这生意越铺越大,小心入了商籍,圣上曾言,商人重利无德,你将来要读书,千万不能入了商籍。”

“你们回去寻合适的挂靠之人,过些日子来县衙办理此事。”

黎荞:“……”

他差点儿把这事给忘了!

不过,这知县大人讲话怎么总是引用圣上小作文里的话?

*

作者有话要说:

咳,这算是红薯的后续……

这个时空的红薯亩产量是我瞎编的,宝子们别较真哦。

第63章全县做红薯淀粉江知县的跟脚

因为院试的策论题目是从圣上的小作文中出,所以黎荞自是将圣上所写的每一篇小作文都烂熟于心了。

眼下江知县引用里面的话,他一下子就听出来了。

但他不能将这点疑惑表现出来,他只能恭敬的应是,表示很快就能办理好挂靠之事,更会亲自做一些粉条和蛋黄肉馅的青团。

江知县对他的回答很满意,然后便打发他们夫夫离去,并且再次强调要快,别耽误了年礼。

从县衙出来之后,陶竹依旧有些懵懵的,他下意识的看着黎荞,此时黎荞便是他的主心骨。

他一个小小的乡下夫郎,搁之前哪里想过单独见县太爷这种大事,刚才他紧张得大脑里什么都没有,只能用眼角的余光去打量黎荞,黎荞干什么他就干什么。

现在出了县衙,他这才跟找到魂儿一般,长长呼了口气。

刚才他差点儿连呼吸都忘了!

“吓坏了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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