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零七章 豪爽的薛蟠(1 / 2)

向问天改名号,那都是后来的事了。

只有从一位大宗师手下活下来,才会明白那个“天王老子”的外号究竟有多自不量力,自欺欺人。

林朝辞倒不知道向问天在走的时侯就做好了改名号的心理准备,骑着马,将手中的长弓“终末嗟叹之诗”挂在马鞍左侧的挂钩上,用卡扣锁死,这才踏着泥泞,驭马,向薛蟠等人走来。

不少薛家的家奴好似见了鬼一样。

倒也不能怪他们。

就算是在黑衣人手下时,这批不堪大用的家奴都只剩下了任人宰割的份儿,眼见杀黑衣人如割草般的凶神,驭马走来,好似一只猛兽徘徊于身侧,没被吓的大小便失禁已经是很不错了。

就连薛蟠,也被吓的不清。

只是,士别三日,当刮目相看。

若是半年前的薛蟠,见到了这等凶人定会吓的手脚发软,但如今的薛蟠,却经历过了卑躬屈膝,经历过了江湖截杀,心性早就不可与往日同语,又见来者是一位容貌年轻的少年郎,几分豪气涌上心头,似乎见到他梦想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江湖一般,哈哈大笑一声,竟主动迎了上去。

把一种薛家家奴看的一愣一愣的。

不明白自家这位大爷又在发啥疯。

林朝辞倒是一点都不意外。

他不敢说自己很了解薛蟠。

却也知道薛蟠此人的性格。

因对容貌俊秀的柳湘莲不怀好意,被柳湘莲揍了一顿,反倒不打不相识,和柳湘莲成了朋友,更是为走失不见的柳湘莲愁的连饭都吃不下,是一个集颜狗、讲义气于一体的狗大户。

薛宝钗则不然。

薛宝钗向来是自扫门前雪。

能入她眼的人,寥寥无几。

也就是林黛玉,能算一个。

贾宝玉什么的,都有为家族思量的份额在内,所谓的婚姻,并不纯粹,更像是一种利益共享。

如王熙凤与贾琏。

如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婚姻。

哪有什么后世的自由恋爱啊?

都是一纸婚约,照着执行就是了。

故此,林朝辞也没绷着脸,若非日月神教的手伸的太长了,他也不会改道,走这条路,薛宝钗与薛蟠,还有薛姨妈,是此方世界中的大气运所在,那些神神鬼鬼,像什么警幻仙子、渺渺真人、茫茫大士,也不过是借气运修炼的人,这要是让向问天率领日月神教教众得手了,此方世界的气运会大大折损,别管日月神教背后,是否有那个世界的世界意志作为推手,他作为红楼世界钦定的崽崽,肯定是不能让这种折损气运的事发生在自家的。

薛蟠倒不知道这些。

近了前,看的愈发清晰。

更是让他情难自禁的生出结交之意。

林朝辞的穿衣风格,乃至精神面貌,与这方世界里的常规风格大相径庭,乌黑短碎的头发,看上去稍显怪异,却与发髻相比更清爽整洁,不邋遢,也就没有什么龙须眉的造型了,卡其色的风衣敞着怀,翻飞的衣角给他带来了几分飒爽之姿,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衫,遮不住隆起的肌肉,下身则是一件藏青色的牛仔裤,裤腿扎在棕黄色马丁靴的鞋帮里,只要穿衣的人,自身的容貌不是太难看,一般都能说得过去。

而评价一个男人的容貌是否帅气,也要看评价者的个人喜好,就像有些女孩喜欢小弟弟类型的,有些女孩就喜欢霸道总裁类型的一样。

只要一个男人的目光足够有神……

在容貌上没破相……

鼻梁稍高一点,眼睛稍大一点……

就算是一个标准的帅哥了!

若还是不够帅,可以试着换个发型!

能驾驭住寸头的帅哥,不一定能驾驭住古装长发,能驾驭住中分的帅哥,不一定能驾驭住短碎发。

更不用说林朝辞的骨相接近完美。

就像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一样。

内功在身,气质也不会太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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