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13章 相互残杀的原住民(2 / 2)

不过将一整个骑士团给运过来的话,说不定还真有可能打败新大陆的所有弗朗姆人。

根据穆得估算,1名训练有素的骑士团士兵,最起码能打败1到3名弗朗姆人。

若是将一整个骑士团给运过来,即便弗朗姆人有千万之众,也不足为惧。

……

……

穆得等人在一旁旁观了近1个小时,这场突如其来的械斗才终于结束了。

因为语言不通,所以穆得想询问他们为何会打起来、你们有几个这样的敌对部落都做不到。

为了方便日常的称呼,穆得与布莱兹二人又是一番商量,决定将这个在昨天晚上盛情招待了他们的部落命名为——巴伏兰姆部。

巴伏兰姆是穆得他老家那边的方言音译,意思是“野猪”。

之所以把这个部落命名为“野猪”,便是为了纪念他们与这个部落的极有缘分的奇妙相遇。

他们与这个部落的相遇契机,便是一头野猪。

若没有那头野猪,他们可能就没有机会碰上这个部落的人了,因此穆得和布莱兹二人决定把这个部落命名为巴伏兰姆。

因为想要多多了解弗朗姆人的缘故,穆得等人暂且在巴伏兰姆部住下了。

而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,也很欢迎穆得等人暂住在他们的部落。

为了答谢巴伏兰姆部的族人们,穆得时不时地会领着他的部下们外出帮他们打猎。

弗朗姆人过着半农半狩的生活,除了耕作之外,他们的主要日常便是外出打猎。

因为穆得等人的武器装备远比弗朗姆人精良,而穆得的部下们也都是一帮训练有素的士兵,所以穆得他们的打猎效率是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的好几倍。

在穆得他们的相助下,巴伏兰姆部在这几日得到了远比以前多得多的猎物。

也正因为如此,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更加欢迎穆得他们暂住在他们的部落里了。

在暂住在巴伏兰姆部的这些日子里,穆得也在努力学习弗朗姆人的语言。

这些天,穆得学习弗朗姆人的语言时,他的老师都是他的第一个弗朗姆人朋友,也就是在狩猎那头野猪时所认识的第一个弗朗姆人——压里。

……

……

时间过得很快。

眨眼间,穆得等人便在巴伏兰姆部这里暂住足足5天了。

现在正是下午时分,穆得正端坐在他的屋子内,努力练习着弗朗姆语。

就在这时,布莱兹突然闯进了他的屋子。

“穆得!大发现!大发现!”

“大发现?”穆得一脸疑惑地看着布莱兹,“布莱兹,什么大发现?你发现美女了?”

“才不是发现这么肤浅的东西!穆得,你看!”

说罢,布莱兹朝穆得展示了一下他手中的东西。

穆得定睛望去。

视线刚挪到布莱兹的掌心、看到他掌心的物事后,穆得瞬间瞪大了眼睛:“这是……黄金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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