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6章 烈女案(三)(2 / 2)

汉末圣人 鸣奇 2471 字 1个月前

之前王勇活着,焦氏还不敢太大胆,王勇死后,焦氏便无所顾忌,变本加厉起来。而王氏姊弟没了靠山,只得处处忍让。

可怜四个孩子没了亲娘亲爹,饱受继母的欺凌。

双方矛盾的爆发是出自王勇死后的遗产上。

遗产并非家产,毕竟王勇的家产都在焦氏手中。所谓的遗产乃是因为王勇战死,司马署特准其子入官学,年长之后,恩荫一子入帐前司。

曹昂对待战死的部下很是亲厚,不仅家有所养,还让他们的子弟可以上学。尤其是恩荫一子入帐前司为帐前郎,成为曹昂的亲卫,乃是前程远大之事。

按照律令,王继和王雄到了一定年龄都可以入官学,不过王雄只是普通县学,而王继却是可以入郡学。而且只有王继能够入帐前司,至于王雄,若是没太大能力,也就是入县中为小吏。

对此焦氏深以为恨,凭什么都是王勇的儿子,一个能在大将军身边,一个却只能做个小吏。

焦氏觉得若是没有王继,那一切都是自己儿子的。

于是焦氏恶向胆边生,和其兄焦大一起,暗害了王继,又藏起了他的尸体,让他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。

之后焦氏索性一不做,二不消,准备以嫁人为由,将王氏三姊妹全都打发出去。

焦氏先是顺利打发了老大王桂英,将他嫁人做了填房,到了老二王玉英这里却是没能如愿。

王玉英心知弟弟失踪,肯定跟继母焦氏脱不得干系,于是在暗地里查证此事,寻找事情的真相。

不过王玉英毕竟是个初懂人事的少女,一时不查,竟然为焦氏发现。

焦氏大为惊惧,便和其兄焦大商量了一个对策。

这天晚上,焦氏突然带着人来到王玉英的房间,大喊大叫,嚷嚷着“王玉英偷人”,将王玉英扣下,然后又从房间之中搜出一首情诗、一个银簪,便成了凭证。

与此同时,焦大趁机把自己怀揣的一双鞋偷偷扔到李玉英的闺房。

很快此事引得周围邻居为官,焦氏趁机给王玉英泼上脏水,又煞有其事地拿出所谓的物证,并前去报官,状告王玉英与人私通,害死亲弟,还意图谋害继母,侵夺家产。

事情到这里也就是个小案子。

可惜偏偏审案之人乃是县令童其。

有的儿子,生来就是坑爹的。哪怕老子再有本事也教不好,比如狄仁杰的儿子狄景晖,杨士奇的儿子杨稷,都是贪婪残暴,毁了父亲的身后名。

这童其亦是如此,贪婪成性,最是知名。

焦大给他送上厚礼,对于此案他便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糊弄过去,例行公事般的走个流程。

王玉英倒是很聪明,无论是审问还是刑讯逼供,都极少说话,只有必要时才会矢口否认。她很清楚,一旦她承认了,继母就会得逞,弟弟的冤情就没法洗脱,可是如果自己强烈辩驳,就会招致残酷的刑讯。

因为童其是例行公事,所以也不在乎王玉英是否有口供,便草草结案,打入大牢,等待死刑审核批复。

此案报到郡里,负责司法的闾丘里因为身份,更是不会对利成县的事情质疑,于是这个案子的结果便顺利送到刑曹。

刑曹从事杨沛素来刚正,可是他作为一曹之长,肯定也不会具体负责份,也不敢过问,这才让一个本来每一个环节都能一眼就看出问题的案子,竟然堂而皇之地进行下去,差点送到曹昂面前。

到时候核准死刑犯人,不过是一些名字,曹昂也肯定不会再追问缘由,只怕王玉英就这么冤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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