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狻猊(1 / 2)

黑暗中,伯益闭着眼靠在石壁上,处于半睡半醒之间。突然,前面响起了吱呀的开门声,他顿时警觉起来。这时并非送饭时间,难道要出什么变故?他突然意识到天狼挖地洞的办法是何等愚蠢,要是地洞挖通前自己就被移出天牢,所有努力都会功亏一篑。

牢门缓缓打开,清幽的月光铺了进来。伯益推算得没有错,现在是晚上。这说明他虽然一直处在黑暗中,但对时间的感知能力并未削弱。月光下,门口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,是那个每天送饭来的女子。伯益心里略安稳了些,如果要把他处决或转移,来的应该是犬戎兵。

那女子似乎颇为谨慎,她先站在门口向四周打量了一番,才走了进来。和白天时一样,伯益看不到女子的脸,于是他一言不发,静静地等她走近。可当她走近时,身子又将透进来的月光挡住了,伯益眼前又是黑乎乎一片。

女子俯下身子,伯益感到一阵热乎乎的气息扑来,伴着淡淡的芳香,他急忙向一旁躲避,叫道:“你,你要干什么?”

“别动!”女子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命令道。

“是你?!”伯益诧异道。这个声音他印象颇深,被犬戎王验犹召见时,曾在他的大帐中听到过。她好像是验犹的女儿,唤作晨曦。

伴随着一阵“哐啷”声,伯益觉得身体一阵轻松,他颈上的枷锁被除掉了,双手也获得了自由。随后,女子又将伯益脚上的枷锁打开,问道:“怎么,你记得我?”

伯益答非所间,结巴道:“你,你这是要放我走吗?”

“我父王要杀你,”晨曦道,“只能放你走了。”

原来,晨曦从小便受母亲的影响,而作为验犹王最宠爱的小女儿,她也经常能见到中原男子,所以对男人的品位与那些普通犬戎女子迥异。自从在父王的大帐里见到伯益,她那颗少女的芳心就对他敞开了。于是,她央求父王让自己囚禁伯益,这样每天都能见他三次。

晨曦曾暗自盘算,在父王高兴时求他招伯益为夫婿。不料,今日听父王与哥哥狻猊商议,要与汪芒氏、三苗国一起出兵东夷,只待三苗国的鲧大人与汪芒氏的使者一到卫丘,便杀了伯益祭旗。在他们看来,公子费已经死了,皋陶王现在只有伯益这一个儿子,只要他一死,东夷各氏族必将离心离德,联盟会迅速瓦解,不攻自破。

伯益一时没弄明白晨曦这话的背后逻辑,为什么验犹王要杀他,而他的女儿却“只能放他走了”?正要发问时,晨曦却拉起他的手继续往外走,道:“想活命就跟我走。”

刚走出几步,伯益一个趔趄便扑在地上。被重枷锁了这么多天,他的腿脚已经不听使唤了。晨曦说了一声:“真真是个冤家!”侧身背起伯益就往外走。伯益想要挣扎,却被她的双手牢牢扣住,动弹不得。

待走出牢房,伯益借着皎洁月光回头一看,才发现自己被关的地方居然是一个石屋,风格颇似东夷建筑。以前去见验,总是被蒙住眼睛,所以他并不知晓。不仅如此,四周还有许多石头建筑。难道犬戎的牢房都是用石头修建的吗?可是,这些建筑看上去又极不像牢房,反倒像是人家居所。而且,牢房外面怎么没有卫兵把守?

正在伯益胡乱猜疑之际,晨曦已将他背到另一间石屋中。石屋里点了一盏长明灯,灯下一个美艳的中年妇人正翘首以盼,见到二人急忙将他们迎了进来。晨曦将伯益放在石凳上。伯益被这样一颠簸,筋骨活动开了,竟然自已站了起来。

中年妇人对着伯益上下打量一番,摇了摇头,道:“身为男儿如此娇弱,恐非有福之人,我儿不可托付终身,还是速速把他送回去吧。”

伯益被这没来由的一番话搞得莫名其妙,一听说要把自己送回去,不由得紧张起来。晨曦却攀住妇人的胳膊,道:“娘,我不管有福无福,这是女儿自己的选择,女儿认定他了。”

中年妇人看着晨曦,叹了口气,无奈道:“好吧,人各有命,福祸在天,如今也只能听天由命了。”随即转身对伯益道:“我知道你是皋陶王的儿子,今日我的女儿舍命相救,如若事败我无话可说,如若你逃出犬戎回到东夷,我希望你能禀明皋陶大王,娶她为妻。你不要把她当成犬戎女人,她身上流淌的血液中有一半来自东夷贵族。我本是东夷有鬲氏大首领封伯陵的女儿,被犬戎掳掠至此。你若不信,拿这个玉佩去有鬲氏一问便知。”

伯益一听说有鬲氏,便问道:“请问夫人,封弟能你认得吗?”

夫人道:“自然认得,那是我的弟弟,我被犬戎掳走那一年,他才十一岁,转眼已经二十五年了。”

伯益道:“既然如此,夫人何不跟我们一起回东夷?”

晨曦也道:“是啊,娘,我们走了,父王一定不会放过你,你还是跟我们一起走吧。”

夫人苦笑道:“我已是黄土没颈之人,逃回去又有什么意义?放心吧,有你哥哥在,老家伙不敢把我怎么样。况且,我留在这里,万一你们被捉回来,还有回旋的余地。跟你们一起走,也是徒增累赘罢了。”

这时,只听外面有一个男人低声道:“夫人,都已经处理妥当了。”

夫人将玉佩塞到女儿手中,催促道:“你们快走吧。”

晨曦突然跪在地上磕了个头,哭道:“女儿不孝。”夫人背过脸去,不耐烦地挥手道:“快走,快走,别磨蹭!”

夫人听到脚步声渐远,回过头来,已是泪流满面。

伯益一瘸一拐地跟着晨曦走到院外,发现有一个中原男人站在月光下,手中牵了三匹马,十余名犬戎兵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。石屋前面,居然是一片浩渺的水域。伯益后来才知道,这片水域名为沈渊,犬戎人视之为圣湖,平时饮水、饮马、洗衣、洗澡、做饭等,一切日常用水皆源于此。

石屋距离犬戎中军大帐不到一里,三人并不说话,飞身上马沿着水岸向西缓步驰行,待走得远了才敢策马狂奔。大约行出了二三十里,大湖早已被甩在了身后,一条数丈宽的大河横亘在面前,跑在最前面的中年男人突然勒

住马:“吁——”

晨曦紧随其后,也勒住了马,问道:“黥叔,怎么不走了?

黥叔没有答话,待跑在最后面的伯益也赶了上来,才道:“公主,犬戎兵嗅觉敏锐,我们得分道而行。我向尸胡山方向走,你和公子一路顺恒河而上,但行百余里便可至杜父山,穿过杜父山顺峡谷南行可至华胥都城平阳,你们绕过平阳,然后再寻路回东夷。”说着,他将一包东西丢给伯益,道:“公子将这套新衣换上,旧衣给我。”

尸胡山是犬戎通往东夷最近的一条路,经杜父山再过平阳,相当于绕了一个大圈子。黥叔此举,是打算只身引开犬戎追兵,让他们顺利逃脱。伯益自然明白其中道理,他二话不说,滚下马背当场便脱下身上的衣服。虽然此时中原已春暖花开,但这是塞北苦寒之地,犬戎人夜间尚且烧牛粪取暖,伯益赤身裸体,顿时被冻得体如筛糠,连忙将黥叔给的新衣服穿上。

晨曦丝毫也不避讳,看到伯益滑稽的样子,反倒咯咯直笑。伯益刚才精神紧张,这时才意识到,自己的身体被女人看了个遍,不禁臊得面红耳赤,幸亏是在晚上,看不清楚。黥叔也不管这些,将伯益脱下来的衣服缠在自己身上,策马而去。

伯益跟着晨曦骑马跑了一夜,骨头都快散架了,但是逃命要紧,所以一声不吭地咬牙坚持。眼看天色越来越亮,四周仍然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,他心里不免生出一丝绝望。恒河变得越来越窄,最窄处甚至还不足五尺宽。胯下的马也已筋疲力尽,越跑越慢,几乎已经是在小步慢走了。

前面又出现了一个大土丘,伯益担心自己爬坡爬到一半就会滚下马来,因此有些犹豫不敢策马上前。晨曦站在坡顶,回头看着自己未来的夫君,喊道:“快上来啊,我已经看到杜父山了。”

伯益闻言,又鼓起了勇气,两腿一夹马背,催动它小跑着上了土丘。果然,站在丘顶看到远处有一处山峦,应当就是黥叔说的杜父山,心中不由得安稳了许多。事实上,所谓望山跑死马,此处离杜父山尚有二三十里路程。晨曦跨下马背,由它去啃地上的枯草。她手搭凉棚,眼望东方,道“你知道吗?我娘说,我就是在破晓之时出生的,所以给我取名叫晨曦。伯益也翻身下马,顺着她的目光放眼望去,只见东边天际露着鱼肚白,下面云山间已是通红一片。那桃红色的云霞,既不浓重,也不清淡,极是让人赏心悦目。忽然,云霞的正中冒出一个太阳牙子,红艳艳的,好似一位含羞带笑的美丽少女,遮遮掩掩,总也不肯露出她的庐山真面目。天色越来越亮,红形彤的太阳冉冉升起,逐渐掀开了她的面纱,露出整个脸庞。突然,万道金光铺洒大地,整个吴戎大草原变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,绚烂而又夺目。

伯益回头看向晨曦,只见她微闭双眼,伸展双臂,肆意沐浴着和煦的阳光,犹如一朵娇艳的牡丹花正绽放自己,以供看花人来品赏。伯益看得呆了,东夷王宫中美人不少,他却从未见过如此妖娆美艳的女子。东夷女子含蓄而淡雅,‘平日喜欢摆出一副羞怯之态,引得男人心生呵护之意;犬戎女子奔放而妩媚,天生具有勾魂摄魄的能力,最是能撩拨男人的心弦。

伯益已至舞象之年,且又身为王子,按理说对男女之事早已熟稔。然而,由于他自幼体弱,姑莱王后又看得紧,以至于从未敢品尝禁果,因此他直到现在仍是童子之身。不过,即使伯益是个青瓜蛋子,面对千娇百媚的晨曦,也按捺不住男人内心最深处的欲火萌动。他不由自主地走上前,一把将那柔嫩的腰肢揽在怀里,探头就去亲吻她的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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