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五十章:挣扎失败(1 / 2)

朝堂之上,很多时候,不予置评也是一种态度。

因此,当天子越过张輗和李贤的争执,直接问金濂关于八议的时候,其实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。

应该说,这一次的张輗,是真的在垂死挣扎。

搬出英国公府过往的功绩,固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,但是毋庸置疑的是,会引起文臣们的反感。

就像李贤所说的,虽然英国公府为国立下过大功,但是历代天子也深恩厚赐,以国公尊荣许之,世代相传,宠信不衰。

何况,张軏又不是正牌的英国公,说破了大天,他不过就是一个英国公的亲族而已。

要是他承袭了爵位,这件事情还有的一辩,但是他不过三房的一个旁支子弟,还想拿祖辈的功劳护身,就有点过分了。

总不能因为祖辈立过功劳,所以后辈的所有子弟,犯了罪都处置不得?

所以,从上到下,对于张輗这次的行为,其实心中都有所不满。

因此,天子选择略过此事不提,群臣也装聋作哑,就当什么都被听见。

不过,有了李贤的一番辩驳,张輗的话可以当不存在。

但是,朱谦却的的确确是摆出了法条,搬出了大明律的,自然不能坐视不理。

八议之例,自古有之。

所谓议亲、议故、议贤、议能、议功、议贵、议勤、议宾。

大明律首卷便记载了八议。

除十恶之罪以外,只要符合八议的条件,法司仅有审理之权,而无判罚之权,查明案情后,需上呈天子亲自定夺。

天子在处置之时,也当依照大明律规定的罪行最低处罚,从轻处理。

刑部尚书掌天下刑名之事,关于案子到底该如何判决,适用何刑,是否符合八议,自然是金濂最为权威。

事实上,当朱谦搬出八议的时候,这位老大人脸上就挂着一抹讥笑。

这件案子,虽然处理的快,但是到底也是经过了三司合议的,如果其中有不对的,他们早就提醒天子了,轮得到朱谦来说?

闻听天子垂问,金濂拱了拱手,道。

“回陛下,大明律中确有八议之例,但是,臣和大理寺卿杜宁,左都御史陈镒在合议此案之时,均认为张軏并不符合八议。”

说着,金濂转身,对着朱谦道。

“朱大人,大明律中所述议功,谓能斩将夺旗,摧锋万里,或率众来归,宁济一时,或开拓强宇,有大勋劳,铭功太常者。”

“张軏早年率军平定任思发之乱,既未斩将夺旗,亦非开疆拓土,况当时出战,主帅乃定西侯蒋贵,张軏仅是副帅,无论从何处讲,都不符合大明律所述议功。”

“再说议贵,大明律所述议贵,谓爵一品文武职事官凡三,即有爵者,文武官员,官至一品者,可议贵。”

“就此而言,张軏为从一品都督同知,看似符合,但是,大明律中,既然一品文武职事官同爵位相比,当可知其所谓一品职事官,地位当与公,侯,伯等同。”

“显然,无爵但可与公,侯,伯比肩者,当属五军都督府都督及三公,左右柱国之贵,从一品都督同知,不可当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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