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人若彩虹,遇上方知有(1 / 2)

好像现在谈恋爱越来越难了。

成年人要生活就需要为许许多多的事情分心,难以再为感情投入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,也免不了权衡思量产出与成本的关系。

也有的人就是单纯地对一段稳定的关系没什么向往,只想要一些casualdate和casualsex。

更多的是我自己出了问题,我总感觉已经把这辈子既定的“信任”用光了,和一个人从相识到熟悉,构建默契,酝酿感情,这中间每一个环节都让我感到怀疑与不适,可想而知的是我的“不信”也带不来对方的“信”。

恋爱真的太困难了,发朋友圈记录恋爱日常这种事情我怕是再也没机会做了,估计会努力挣钱然后去相亲,找个和我差不多有钱的,“合适”的人,直接在朋友圈发两张结婚证就完事了。

“一个人,风尘仆仆地活在这个世界上,要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活着。这才是最好的态度。不要在不喜欢你的人那里丢掉了快乐,然后又在喜欢自己的人这里忘记了快乐。”

人生不易,别让那些不喜欢你的人,消磨了你的一生。最好的做法无非是:不客气,不讨好,不在乎。

活得明白的人,从来不会因为别人的刁难而委屈自己。他们敢于说不,他们知道,不是所有的柔软和妥协都能换来别人的友善。

回看松子的一生,是孤独的,悲惨的,在悲剧的背后,你会发现她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低了,从未好好爱过自己。

“爱自己才是终生浪漫的开始。”眼里没有你的人,不必放在心上。不要迁就不喜欢你的人,不要迎合眼里没有你的人,更无须为了取悦别人而失去自己。

不管你活成什么样,总有人不喜欢你。所以当你活成真实的自己时,同样还是会有人喜欢你,有人不喜欢你,但是你会更喜欢你自己。

这个世界上只有三种人:喜欢你的人,不喜欢你的人和陌生人。最傻的事,就是跑到不喜欢你的人那里去问为什么。

愿我们都能活出真实的自己,不客气,不讨好,不在乎!不亏待每一份真心,也不迎合每一份冷漠。

现在越来越觉得新鲜感真的好廉价啊。许多时候只要看一眼照片,聊一会天,或者对方表现出有一点稍微吸引你的地方。你就会下意识地产生好感和毫不犹豫地表达喜欢。这样的新鲜感真的好消耗精力和期待啊,不止消耗自己的还浪费对方的。

我一直认为,喜欢一个人。就一定要性格合适,一定要有思想共鸣,他身上一定要有区别于他人且吸引你的优点,而不是只停留表面,只看重外貌,把新鲜感错当成好感。我好讨厌肤浅啊,好讨厌媚俗啊,好讨厌那些所谓的“三观正”,和为对方所加的条条框框啊。长得好看就认识,聊两句就喜欢。为了恋爱而去恋爱,真的好没有意义啊。或许这就是平庸吧,但真的好难以接受。

我真的特别讨厌在爱情之前那种暧昧不清的状态。

即便彼此心知肚明,我也不喜欢,我就想要那种坦坦荡荡,明明白白地告诉我,你喜欢我,这是一种心安,也是一种责任。

之前有人跟我说,很享受这样的感觉,甚至可以同时和很多人保持这样暧昧的状态,就很喜欢早上睁开眼看到别人和自己说早安,晚上再聊很久很久,然后和很多人说晚安。

我能理解,不过是很喜欢也很享受那种窗户纸未挑明的感觉,可以肆无忌惮地被爱着,甚至不需要为这段关系负责任。

但我不行,我觉得喜欢就是喜欢,我就要很坦荡地告诉你,我喜欢你,你喜欢我吗,我们要不要在一起。

讨厌一切的不确定,恋爱谈多了,遇到不对的人太多了,就很想早一点确定,你是不是那个能陪我走下去的人。

心动之后就是很想要心安,懒得花时间去猜测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。

和以前的对象在一起的时候,我们也有过微微一小段暧昧期,那段时间经常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,但我实在讨厌那种不确定的关系,就厚着脸皮跟他说,我喜欢你,你喜欢我吗?

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。

没有什么仪式感,也没有谁苦苦地追求着谁,但那种互相确定的感觉就让人觉得很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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