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抢钱抢粮抢女人(1 / 2)

而这时候的王小龙却正在大发雷霆!

气得想要杀人!

因为遇袭后死伤不少,王小龙只好再度分兵,精选亲兵及精锐五百人率先上路,留下一半部队带同死伤者及缁重随后慢行赶上。

那知今夜巡营时竟然听到女人呜咽哭号声,一查之下,直接眼红得想杀人了。

他的亲兵中一对兄弟,李昆李仲两兄弟外出当夜不收,结果以抓捕奸细为名,掳了一个农村少女回来……

这两名部下,却又正好是他亲选的精锐。

铿锵一声。

王小龙一怒拔剑,剑光过去,跪在地上的两兄弟头顶一凉。

一蓬头发落地。

两人背上汗出如浆。

“大人饶命!”两人叩头如捣葱。

“我的部队,不容许奸淫民女,你们都当我不敢杀人了?!”

“大人也没说过不成呀?!”两兄弟哭求道:“一直都是这样的呀?我们不拿他们的钱粮,送回去还多给钱……只要不害了她性命……”

“混帐!”王小龙怒骂:“一直都是这样?!闯王也不管吗?!”

“……”两人没敢再说。

“闯王怎么会管?”军中一批将领都来了。有人暗中低声嘟哝说道:“兄弟们把脑袋挂腰上不就是为这钱和女人?”

另一将领李诃子连忙上前打圆场:“大人且息怒。这两个王八蛋犯了军规,奸淫妇女,罪大恶极。是应该严惩。按律重打八十大板,罚俸一年!但现在行军途中,暂且寄下,等打退鞑子再行刑!”

罚这么轻?!

据说岳家军军法,奸淫妇女都是斩首没得说的!闯军怎么这么打马虎眼?!

据史料记载,岳飞曾经说过:“用兵者无它,仁、信、智、勇、严五事,不可不用也。有功者重赏,无功者重罚,行令严者是也。”岳家军赏罚分明、纪律严整。

独立成军以后,岳飞给部队提出的要求有两条:“纪律严明,秋毫不犯”、“兵不犯令,民不厌兵”。岳飞自己出身于普通农家,他非常了解在那个战乱时代,不管是己方军队,还是异族军队,只要是军队过去,底层百姓家中就会被抢劫一空。他要求岳家军做到:“冻死不拆屋,饿死不掳掠。”

凡涉及军纪之事,一律从严,“取人一钱者,必斩”。在岳家军里,军纪特别严。一次,有个兵士擅自用百姓一束麻来缚柴草,被岳飞发现,立刻按军法处斩。

偷拿一束麻都要杀头,何况掳掠奸淫妇女?肯定非杀不可!

但看这闯军,这还是精锐部队呢?!

军纪当真如此败坏?!

以前都不敢相信。

但据王小龙以前在网上看过的资料,闯军攻入北京后便军纪完全败坏了。农民军要追赃助饷,就以一个模糊的界限区分什么是要追赃的人家。开始的时候还加以区分,越到后来就越多的人不再注意这一点,各种扰民的借口也接踵而至,渐渐波及普通百姓。《明史纪事本末》记载:“日间百姓尚不知苦,至夜则以防奸细为名,将兵马拦截街坊出路,兵丁斩而入门,掠金银、淫妇女,民始苦之,每至夜皆然。”

“打仗便为了抢钱抢粮抢女人吗?”王小龙想起去中世纪试验时空的一切,喃喃自语:“原来中外一个样的……”

“难怪历史中的闯王坐拥百万大军,竟然没有成气候,被关外野猪皮才十几万人口兵丁的八旗硬生生打没了!”

难怪闯王一战败,大半个中国北方都纷纷迎了八旗了……

“历史上也只有军令严明的人民子弟兵才最后能成事……什么闯王、老洪……这帮子人戒除不了这些流贼陋习……不失败才奇怪……人民群众不站他们那边嘛!”

历史上说八旗和太阳旗蛮军凶残害民,可那是上级故意解散军纪纵容之下才发生的,或是下乡时小队偷偷的干,平日肯定是绝对军纪严明的……

你看他一搞南京大屠杀后,这场仗便输定了!无它,军法弛癈了!跟满清入关后一样,自家管不住自家军队,只能去管汉奸兵了!”

“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王小龙恨声道:“这些都是咱们汉家女儿啊?!”

“大人,咱们知道大人武功盖世,直比西楚霸王,但我们……”李诃子无奈说道:“一将功成万骨枯啊!”

“军纪不立,何以战胜鞑虏,这种兵我可不敢带上前线!”

李诃子急了:“大人,罪不责众啊!”

“……”王小龙怒瞪双眼,一时间一股杀气如凝实般压在诸将身上:“罪不责众?竟然还不止一宗?!好!好!我倒要看看有多少大好头颅给我斩!全部给我狠狠揪出来一查到底!”他稍顿又道:“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!给我传令下去,限一个时辰内自己站出来坦白认罪!不马上自首的,查出来我可要马上杀人立威了!”

“是!”众将俯首听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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