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二章:出门办事(1 / 2)

在去羊城进货前,黄大志来给高明程传话,说高国兵喊他去一趟。

于是高明程就去了高国兵的办公室,最近高国兵挺忙的,人瞧着更干练了。

一见面,高国兵就笑着说道:“明程,你钱准备好了没?那地皮我给你弄好了,你只管交钱办手续就行。地皮就在我家旁边不远处,等你建好房子了,就住过来,咱们要当邻居了!”

一听这话,高明程心中也高兴,上回他才和高国兵说了,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。

于是他立即说道:“钱已经准备好了,我现在就能去交钱办手续。”

“那行,你现在拿钱去土地管理局找办公室的刘主任,让他带你去办理相关的手续。去的时候,记得给个红包,把该办的证全部都办好了。”高国兵叮嘱道。

“行。叔,那我先去办事了。”

高明程离开后,先回了一趟自己的家中,他家做生意,有很多现金,可以直接拿钱,用不着再去银行取钱了。

这买地建房的事情,他之前也跑过一趟,所以这一趟跑起来,就更顺利了,有高国兵事先打过招呼,办事时,就十分的丝滑,体验感很好。

不过半个小时,高明程就把事情都办妥了,一脸轻松的走了出来。

拿着刚刚到手的证件,高明程去看了自己新拥有的地皮。

之前高国兵说离就在他家附近,但实际上,还是隔着五十多米远,但这个距离也挺好的。

这五十多米的距离,并非是中间有其他的人家,而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坡地,上面生长着一些树木,高明程记得以后这里会修建一条通往人民公园的小路,主要是方便附近的居民从这条小路进出人民公园。

高明程查看着地形,决定以后砌好院墙后,还得在院墙的里面种一些高大的乔木,用以遮蔽外来人员的视线。

等回去后,高明程就把证件递给许多美看,又把那地皮的具体情况告诉了许多美。

许多美拿着证件看,脸上满是笑容,有了这证件,以后就能够顺利的建房子了。

“多美,你可以提前想一想以后房子的布局了。等规划的差不多了,就找施工队来建房子。之前给咱们建房子的那个施工队就还不错,继续找他们好了。”高明程说道,之前的人办事妥当,他也就懒得另外再找人了。

提起施工队,他大哥也挺有干劲的,之前他在村里时,大哥高明鹏来找过他,说是向他借一笔钱。

他大哥之前就有组建施工队,自己接单干活的想法,只是打算实施时,就发现还差了点钱。

因为自己组建施工队,就得自己花钱去买一些施工用的工具,如铁皮斗车、手脚架、混泥土搅拌机等。

这是正事,高明程自然答应借钱,只是让高明鹏写了借条。

亲兄弟明算账,有了借条,那就更正式些,以后万一有个什么,也好说道。

这回高明程砌新房子,不喊他大哥来干活,也是因为他大哥的技术一般,目前只能接一些小活,因此高明程可不敢让他大哥来干。

按照他的规划,这套房子他以后是要长久居住的,因此对施工质量、房屋格局,他都有很高的要求。

傍晚时,黄大志过来了。

看到他过来,大家那是见怪不怪了,因为自从罗丽到服装店上班后,每天下午下班时,黄大志就会过来接罗丽回去。

他们夫妻感情好,高明程也喜闻乐见。

但对于高淑芳来说,她有那么一点点想念邓婉婉,因为那会儿邓婉婉是住在这里,因此从早到晚都是在店里的,高淑芳可以和她一起打扫卫生,闲时再一起聊聊天什么的。

看到黄大志和罗丽凑在一块儿说话,高淑芳幽幽的叹息一声,她决定给邓婉婉写封信,诉说一下自己对她的歉意以及想念。

她和邓婉婉年纪相仿,其实感情还不错。

哎,也好,我还从来没有给人写过信呢!

想到这里,高淑芳莫名的兴奋起来。

她立刻找到她二哥,因为她知道之前二哥买了专门写信的纸回来。

问二哥要了两页纸,高淑芳就坐在桌子前神情认真的写起信来。

高明程知道她是要给邓婉婉写信,也挺支持的,至于邓婉婉现在居住的地址,他上回打电话时,也问清楚了。

首都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,有眼光和有才华的人,都将在这里腾飞。

高淑芳在写信时,突然间发现自己遇到问题了。

原本她以为自己每天都在学习,每天都在进步,连最新的时局新闻,都能够和顾客说上几句,拉进彼此的关系。

但她在写信时,却发现自己经常词不达意,并且时不时就会出现错别字。

写了错别字后,她下意识将之涂黑,然后再重新写。

但这样一来,她发现一页纸上,竟然有很多地方都被涂黑了,并且字迹略潦草。

“哎,怎么会这样?”高淑芳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信,傻眼了。

她实在是没脸把这样的信寄出去,于是只好又问二哥要了一些信纸。

她开始重新眷写,这一次,她的字迹更工整,且也没有明显的错别字了。

一连看了三遍,她颇为满意,觉得这回总没有问题了。

但就要把信纸折好时,她想了想,决定把信给二哥看一遍。

高明程没马上去接那信,而是说道:“你写给邓婉婉的信,给我看什么?”

“我……我想让你给我看看,是不是还有哪里写的不好?”高淑芳有几分紧张的说道。

这是她人生中写的第一封信,同时这封信可是寄往首都的!

这让她的内心有一股压力,想要竭尽全力的去做好。

高明程看了她一眼,这才把信接了过去,展开一看,只是还没有看几行字,他就发现病句了。

不过他没有吭声,而是继续看下去,等都看完了,他才拿起一支笔,开始就在信上给高淑芳修改病句,他一边修改,一边解释为什么这样写是错的,又圈出几个高淑芳没有察觉到的错别字出来。

高明程毕竟不是专门的老师,且自身的学识也有限,他之前教许多美和高淑芳时,都是让她们自己多看、多写,想通过这种方式,慢慢的累积知识,提高文化水平。

但他没有让她们写过文章,如今这写信就如写一篇文章,瞬间暴露了很多缺点。

于是高明程回过头去看许多美,说道:“要不,你也给邓婉婉写封信?”

他想以此来检测一下许多美的文章水平。

许多美看出他的意图,也有些动心,于是点头同意了。

当天晚上,许多美也给邓婉婉写了一封信,写好后,就交给高明程修改,然后再眷写一遍,这样一来,这封信的水平,不说有多高,至少是没有明显的缺点了。

第二天时,高淑芳拿着两封信去了邮局,买了信封和邮票,因为信纸轻薄,且收件人都是邓婉婉,高淑芳就把两封信都放进同一个信封里,哈,这样就可以省钱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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