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七章 羊城(下)(1 / 2)

任务流神豪 幼儿园高手 5069 字 11个月前

半响后,丁翰义带着两名保安走进调解室,和民警老凌寒暄两句,“凌警官,不好意思,耽搁你时间。”

“没事,没事,这也是我们的工作。”凌警官冷眼旁观。丁翰义在他的辖区内,是经常有事的主。

丁翰义这才转向精英大状模样的秦律师,滚刀肉般的道:“想要和解可以,每人赔偿五千!”

秦大状推一下鼻梁上的金丝眼镜,有条不紊的道:“我的当事人的赔偿金额,已经表达出足够的和解诚意。你提出的这个金额,法律不支持。

如果不愿意和解,那我们走法律程序。

殴打他人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结伙殴打他人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我没有适用错条款吧?”

他一看就知道两个保安有一个是轻微伤,打人不能打脸啊!太容易打出轻微伤。

这是没法按照情节轻微的条款处置。

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丁翰义讪讪的笑笑。要么亏接近两千,要么赚六千,这怎么选是很明白的事。

他真要强压下来,他底下的小弟也不干。谁踏马是傻子!有三千块不要,却愿意去拘留说住十五天,还要交罚款?

“行。和解!”

从派出所签完字出来,陈海程心里还生着闷气,情绪不高。

陈母在旁,倒是安慰着他:“算了,算了。花钱消灾!真进拘留所十天。家里上上下下都要惊动。还有你的工作怎么办?”

陈父在市里的事业单位,市国土局的测绘办上班。

这话说的在道理,他十天不去上班,请假肯定请不下来。陈海程不爽的道:“我就是受不了这窝囊气。合着他们先动人打人,我还手还要赔钱!”

陈妩符合妈妈的话,劝慰道:“爸,这钱我出,你别在意。没事就好。”她是家里的独女。

陈海程叹道:“囡囡,这是爸爸弄出来的事,怎么能让你拿钱?不要再说。”

两名来作证的热心邻居跟着夸陈妩,“小妩懂事。老陈,你好福气!”他们本来是作证保安先动手的。但老陈闺女找来的律师压根就没问他们这个。

总得来说,一人赔三千块,这事办的很窝囊。回头小区的物业肯定更嚣张!

但他们也理解老陈的难处,真被关十天,在单位里估计就要成笑话!只能说,年轻人办事太不靠谱。那位曹老板怕是小妩的男友,看着架势很唬人,但是个银样枪头。

陈叔陈海原笑呵呵的招呼着曹肃到街边的树荫下抽烟,“曹老板,这次多亏你啊!抽颗烟。”

曹肃接过烟,笑着道:“陈叔叔,你这话言不由衷啊!都赔了六千块钱才摆平。”

他信任秦律师的水平。他提过要求的:事要解决,物业公司要付出代价!

律师不是万能的!在法律事实面前,律师也没辙,只能做最优解。

陈海原哈哈一笑,他在羊城的影视城做“群头”,说话八面玲珑,“曹老板,要说心里的气肯定还有气。我了解我哥的脾气。不过,能把事情解决掉,这就是好事啊!”

说着,对旁边刚送别邻居的大哥一家道:“大哥,中午咱们请曹老板、秦律师吃个饭!”

陈海程还没回答,带着金丝眼镜的秦大状见闲杂人等(两个邻居走掉,带着拎包小妹过来,说道:“陈先生,饭不忙吃。还得把后续的事情办完。我了解下情况?”

陈海程诧异的看这位律师一眼,道:“还有什么事情?和解协议书都签了,我还能再回头去告他不成?”

他心里还是有气。

秦大状仿佛听不懂人话,露出个自信的笑容道:“当然要告物业。我的赔偿金是那么好拿的吗?民法规定,小区业主对小区的各项事务有知情权。

举报本章错误( 无需登录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