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2章 才子和花姐到来(2 / 2)

清末的法师 黄文才 11921 字 11个月前

这给了李叔同很大的压力。

早上,他和背水军一同吃了早餐。

伙食对他这种常年流连风月场所的公子哥来说,算不得好。馒头,鸡蛋,米粥,白菜咸菜而已。

但胜在精细,管饱。

吃完后,他被带到了一处亭子。

亭子的中央有一个坑,坑里埋着一口缸。

那缸上面蒙着一块牛皮,隐隐地缝隙里散发出油脂味和烟火气。

不多时,他听见了马蹄嘚嘚,一匹中原罕见的高头大马,身后卷起一股烟尘而来。

还有一条狗。

马未停稳,赵传薪便按着鞍柱翻身下马,却没有因为惯性而踉跄,姿态恣意而潇洒。

赵传薪看着脱去西装、穿回大褂的李叔同,哈哈一笑:“你老兄终于舍得回来了。”

李叔同起身,拱手:“多亏传薪倾囊相助,若非是你,家里人怕是要省吃俭用给我寄钱供我挥霍。”

“我就是怕你想不开,万一跑庙里当和尚,红尘里又少了个打滚的才子,那多无趣。”

然后,赵传薪回身对干饭说:“你俩去玩吧,我吹哨子再回来。”

干饭带着米山,一溜烟的跑了。

李叔同看的羡慕,恣意徜徉,英雄本色,合该如此。

李叔同说:“鹿岗镇出来的,各个都是好汉,叫人心折。我看日本人俯首帖耳,整个大清境内,能做到如此的,仅有鹿岗镇一份,连慈禧都无法让日本人打骨子里害怕。”

赵传薪不管亭子里的长椅是否有灰尘,一屁股坐下去,挥挥手豪气干云道:“对鹿岗镇来说,就好像《三国》里,只要不是己方阵营,那都叫无胆鼠辈,不值一提。”

李叔同:“……”

日本人中有许多人痴迷三国,经常有人找李叔同讨论。但他还头一次听有人这么说《三国》,仔细想想,倒是十分贴切。

“哎,回国后,不知为何,我发现旧日亲朋故交都不再联系了,可叹可叹。”

赵传薪眨眨眼:“你应该问问你自己,是不是家道中落的原因?是不是自己没有努力赚钱?但凡你还有点钱,亲戚朋友都不会跑的。”

“啊这……”

李叔同感受到了熟悉的味道。

赵传薪乐呵呵道:“让你在日本把妹,你有没有听我的?”

李叔同表情凝固。

本来他与一美术模特产生了感情,但反而是因为听了赵传薪的话后,他犹豫了。

本来可能会发生一段可歌可泣的新恋情,可自那以后,再接触的时候,李叔同总有负罪感。

好像一旦和对方发生点什么,他就是在玩弄感情。

他叹口气:“纸短情长,说来可叹。倒是有一美术生,我曾对她说想要娶她,她却一直在笑。我当时手足无措,不知她笑什么。”

“不知道怎么办?”赵传薪看傻子一样看着他:“直接点,就问她,你笑鸡毛?”

这可真是大煞风景。

李叔同无奈至极。

刚自心底生起的一点涟漪,好像被人粗暴的砸进巨石,水花翻涌间,什么意境都没了。

他说:“不说这些了。这次回来,是还你人情的。你当时说要练习钢琴,我小有所成,教不敢说,共同切磋技艺吧。”

“可以啊。”赵传薪欣然同意,活那么久,不多学几门手艺对不起那绵长的寿命。“那钢琴呢?”

“啊?”李叔同懵了:“你学习钢琴,不应该准备一架吗?”

钢琴在此时的西方被称为——音乐之王。

价格高昂,寻常人家摸都摸不到。

他家里败落,哪来的钱买钢琴?

赵传薪一看:“哦,感情你是来教我理论课的是吗?”

“这个,如若不然,我想办法找找朋友,看哪里有钢琴,我们去练习两天。”

“没听说过,练钢琴去别人家练啊?管饭么?”赵传薪无语。“得了,你跟我去美国吧,正好让你见见欧美的花花世界。到时候,我去乐器行里顺一架钢琴回来,那玩意儿挺贵的。”

“偷,偷一架?”李叔同听的头皮发麻。

不由得又想起了在日本神户的事情。

他腹诽:这是偷习惯了,没粮了去偷,没钢琴还去偷。

赵传薪:“呸!亏你还是文化人,文化人那能叫偷么?我这是为了世界艺术发展,略尽绵薄之力。好了,不要计较那些细节。”

李叔同期期艾艾:“可是,我才刚回国,这又出洋……”

“咋地?”赵传薪斜眼打量他:“除了杨翠喜,还有别的相好的让你牵肠挂肚?老李不是我说你,外面有的是大洋马,随便骑,到时候我请客。别在一棵树上吊死,有点出息,昂。”

李叔同听的直挠头发。

世上的人,多半都是如同掺了水的甜牛奶,入口虽好,回味寡淡;赵传薪却正好反过来,闻名时觉得伟光正,接触了,才知道后劲十足。

“好了,别犹犹豫豫,就这么办了。”

赵传薪其实就是在折腾他。

也不是出家就有错,只是赵传薪看不惯和尚。

也不是看不惯和尚,他是看不惯嘴上慈悲为怀内里男盗女娼假惺惺的和尚。

见的多了,潜意识会觉得现在及以后的和尚都是如此。

“那,那行吧。”

这个优柔寡断的大才子,在赵传薪连拖带拽下,还是同意了。

赵传薪就说:“那就这么说定了,准备一下,三五日出发。”

仿佛又回到了曾经在鹿岗镇,阳光被落地窗格子分割的懒洋洋的时光。

只是现在换成了院子。

而这把躺椅的扶手还没有包浆。

干饭进进出出,苗翠花忙里忙外,米山经常把大脑袋伸进篱笆小门探头探脑,见没有什么事后又缩回去,不知上哪吃草去了。

赵传薪心满意足的拿出了日记。

小男孩要从幽灵山谷,原路返回。

但是地精说:那里已经不安全,每逢月中,幽灵山谷会有一场大雾。幽灵消失后,没了天敌的剥皮者会沿着弥漫的雾气,将沿途的一切血肉啃噬干净。

我说:如果不走幽灵山谷,我们就要绕远路。

地精说:我们可以向东走,进入暗影森林。我知道一条密道,可以安全穿过暗影森林。

赵传薪听说暗影森林眼睛一亮。

在那里可是有很多宝贝。

我们向东行进,我给地精讲述缘何来此救他。

听说怪人想要研究生物余孽笔记,想要创造出一种生物智能,地精露出了极其反感的神色。

他说:这种东西,本身不具备善恶的属性。但是一旦落入邪恶之人手中,会给世界酿成比生物余孽更大的悲剧。

我接了怪人的任务,前来营救地精,为的就是让他成为怪人的助臂。

但他持反对意见,我硬着头皮说:或许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,怪人会掌握在可控范围内的。

地精摇头:勇者,你不懂。一旦生物智能面世,除人类以外的所有文明都将毁灭。

“我”或许没明白,但是赵传薪却懂了。

地球上被所谓的“文明人”毁灭的种族,不在少数。

贪欲,战争,奴役,毁灭……

这种事屡见不鲜。

中原大地,要不是有底蕴在,下场也好不到哪去。

他略有犹豫。

他本身是想让怪人研究出生物智能的,改造了星月后,可能对他有极大的帮助。

但是为了自己的私心,让日记中的世界毁于一旦,即便他没心没肺,也多少有些负罪感。

算了,放下助人情结,尊重他人命运。

我用苍白的语言,和睿智的地精辩论着,说着男孩女孩兄妹俩听不懂的话。

当我们抵达暗影森林边缘的时候,我也没能说服地精,反而快被地精说服了。

地精站在原地思考半晌,说:如果我记忆没出错的话,我们该从这里深入暗影森林。

男孩女孩脸上挂着远离熟悉环境的惶恐。他们看着漆黑如墨的暗影森林,怯步不前。

地精见状笑了笑,从怀里拿出一枚亮闪闪的石头:这是萤火石,可以为我们照亮前路。放心吧,两个小家伙,有我在,不会让你们出事的。

地精的睿智,让他的话具备令人信服的能力。

男孩女孩咬着牙,跟我们一起步入暗影森林。

虽然我没来这里,但我对暗影森林的环境和特殊气息很熟悉。

我说:等等,我要尝试着召唤一种神奇的植物。

我拿出了鹰骨哨。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魔鬼藤生存,但我要试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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