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5章 jma(1 / 2)

日娱音乐人 粉红色蜘蛛 3241 字 11个月前

音乐版权分为词曲版权与唱片版权两大类型。

顾名思义,词曲版权就是作词作曲,而唱片版权则是人声、乐器,也就是编曲加上演唱。

如果鹰山和海自己写了一首歌自己演唱,那么就是两种版权兼有,但若是授权给他人的话,就是只占词曲版权——许多音乐制作人,例如秋元康和自己眼前的林佳树就是如此。

在大约十年前,林佳树创作了一首歌给已经跟木村拓哉结婚了的前女友工藤静香,就是属于林占有词曲版权,工藤占有唱片版权。

若是没有买断词曲版权的话,那么以后另外的歌手想要翻唱,那么只要拥有两个版权的其中之一同意便可成行,日后的分成两个人都会获得经济利益。

而根据jma提供的合同当中不会对词曲、唱片版权的收益分成进行干涉,只是在合约期内拥有乐队作品的使用权,所属权还是保留在乐队本身的。而合约期结束后若是不续约的话,也将会把使用权归还给乐队。

“我知道你们和amuse的樱花学院有往来,”就在自己还处于思索的状态时,林佳树便在这时开口,暂时引导了众人的思路:“小林启告诉过我,你们只是一个挂名合约,不会对接下来的合作造成阻碍。所以,我不会对樱花学院的事情多做干预,只需要遵从安排就够了。”

如果说之前的众人还在为amuse与jma之间而踌躇的话,那么林佳树的这一番话,就是让他们吃下定心丸的一招了。

稍稍放下手中的合约,鹰山和海下意识地偏过脑袋,想要寻求周围队友们的意见,但却又愕然地发现,队友们都是朝自己的方向投来了齐刷刷的注视——而这一道道注视中所涵盖的情绪,也是相当一致性。

只是看到这几人的眼神,鹰山和海就得到了他们所表达出来的意思:签约,而且必须要赶紧签约。

看到一众队友们都是保持着这样一致的积极心态,再加之自己也倾向于跟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旗下公司签约,鹰山和海只是再过了一遍合约中的内容,确定没有隐藏的问题过后,也是定下了心来。

这样的条件,不管放在什么角度来看,都是非常优厚的了。

经纪公司诚意十足、公司的创办者也是自己最崇敬的人,在这两种因素加成之下,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了。

放下了合同,鹰山和海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,做出了属于自己的回答,一个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高兴的回答。

“yoshiki桑,我很荣幸能加入jma。”压抑住了心中签约事务所的兴奋,鹰山和海于外在上表现出了非常冷静的态度,但只要认真观察,都会看出他神色之中难以抹除的一丝激动。

当自己表现出同意签字的态度后,林佳树并没有多少触动。见识过各种大场面的他,当然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有什么太大的反应,就算是对方拒绝,自己也不会太放在心上,顶多只是失去了一个比较看好的后辈而已。

当然,如果能够签约的话,那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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