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章 微量物证(1 / 2)

刑警日志 刹车很及时 4017 字 9个月前

第110章 微量物证

死者身份无法确定,就无法通过排查死者的人际关系推进案情。

而且,凶手抛弃裸尸,很明显就是不想通过衣着等信息暴露死者身份。

至于身份证、手机等物品肯定早就被凶手藏匿或者销毁了。

从这一点上来说,凶手的行为非常谨慎,结果显然也是成功的。

陆川想了想,看向了杨森和老白:“杨哥他们在围墙外采集了一些脚印,我想先试着分析一下。”

“还有,凶手在把尸体翻过围墙扔进清河游乐园这个过程,我想可以做一些数据上的分析。”

足迹分析,刘国栋知道,陆川也比较擅长这个。

但是这次采集的足迹,清晰度非常差,而且是多个脚印叠加在一起的。

并且,根据张辉他们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初步走访情况看,凶手抛尸的时间应该在昨天晚上十一点到凌晨六点之间。

因为张富贵每天巡场的最后一次时间就是晚上十一点。

根据张富贵所说,他晚上巡场都是使用强光手电,将自己去不了的地方,边边角角都照一遍的。

尸体躺卧的位置,张富贵很确定昨天晚上十一点巡场的时候,没有发现。

这就确定了凶手昨天晚上最早的抛尸时间是晚上十一点。

至于凌晨的时间,是因为凌晨六点左右,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已经有晨练的老人在小游园里走路。

对方如果在这个时间段抛尸,很容易被发现。

在结合尸体被抛弃的时候,刮蹭到围墙还有血液流出,之后才被冻僵硬来看,凶手抛尸时间肯定在昨晚十一点以后,今天早上六点以前。

而陆川等人赶到现场的时候,已经是早上10点了。

围墙外的小路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晨练的人走过。

凶手即便真的留下脚印,经过多人踩踏后,陆川也很难分析出结果。

“脚印……先试试吧。”

刘国栋显然知道这里边的难度:“你说的数据分析是什么意思?”

“是这样的,”陆川打开自己刚刚在现场记录的现勘笔记:“清河游乐园施工现场围挡的高度是两米。”

“死者身高一米六三左右,体重在五十五公斤左右。”

“凶手想把这样一具尸体翻过围墙,首先可以确定凶手体力不错。”

“而且凶手手臂伸起来的高度至少要超过围墙,也就是两米二的高度。”

围墙的具体高度,陆川在现场已经进行过仔细测量。

陆川伸出自己手臂示意:“正常人抬起胳膊的长度,也就是超过头顶四十厘米。”

“这样的话,凶手的身高至少也在一米八左右。”

“身高一米八,体力较好,凶手的性别基本上可以锁定是男性。”

“另外,我想对尸体对做一次微量物证采集。”

微量物证采集?

“有把握吗?”

刘国栋之所以提出这个疑问,是因为微量物证的采集并不容易。

所谓的微量物证,其实就是极其细小的犯罪证据。

从理论上来说,任何两个物体的相互接触,都会留下一定痕迹。

比如衣服黏蹭花粉,手掌接触颜料等等会有明显的接触痕迹。

而有一些接触,痕迹会很不明显,比如磁铁接触铁块,分开后表面上看不出任何痕迹,实际上磁铁上必然有铁块上的分子结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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