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6章 鬼器灵(2 / 2)

傻仙儿 日易 2678 字 8个月前

“只要大仙给我一条活路,让我有报仇的机会,我任由大仙驱使。”

“报仇的事你就不要想了,先想着怎么活下去吧。

放下执念,你的修为才能有所提高。

你既然步入了修行一道,就应该好好修行,才能获得新生。

所有的阴魂已经被你吞噬干净,靠这里的阴气,你想成为鬼魅都很难。

你若是离开这里,去吸食人类元阳,别说我不答应,其他修士也会灭了你。

我给你的选择不是要驱使你,而是给你一番造化,随同我一起成长。”

石全恩威并重地摆明道理,是想让小鬼心甘情愿地做自己的器灵。

强迫不是不行,实际上器灵都是被强行炼制进法宝之中的。

得到一件法宝,让器灵认主,用的也是一种强迫手段。

得到法宝之人,无需征求器灵的意见,只需用精血滴在法宝上,就能通过法宝上面的血祭法阵,来强行完成与器灵之间的魂契。

魂契达成,器灵即便很不情愿,也不得不服从法宝主人的驱使。

法宝上有道则和阵法来约束器灵的行为。

器灵拒绝执行主人的命令,就会受到惩罚。

若是器灵弑主,将会灰飞烟灭,法宝也随之销毁。

石全选择小鬼做器灵,不是非这么做不可,是给小鬼一个出路,自然没必要强迫。

况且,将飞剑制成本命法宝,将会与自己相伴相生,生存在体内,如同身体的一部分,共同成长。

器灵若是心甘情愿认主,就能与主人毫无隔阂,做到心意相通,本命法宝使用起来更能得心应手。

当然,器灵自愿,也要签订魂契,否则无法进行魂念沟通。

也就是说不签订魂契,无法做到一个念头,器灵就知道该做什么。

小鬼自愿成为器灵,与他直接签订魂契,有一个大好处,就是别人无法夺走本命法宝。

魂契不是通过法宝上的法阵签订的,就没有任何痕迹,任你修为再高,也无法从法宝上抹去魂契,也就无法重新血祭,夺去了法宝也是毫无用处。

小鬼沉思了一会儿,回复道:

“好!你说吧,让我做什么?”

“让你做我的器灵!”

“器灵是啥呀?”

小鬼生前就是一个普通人,自然不懂器灵是什么东西。

“就是将你融进我要制作的飞剑之中,你将是飞剑的灵魂,飞剑是你的身体。今后,你将以飞剑的形态生存在这个世上。

待你的修为达到鬼王境,也能修炼出人身,等同于重生。”

石全给出了详细的解释。

“好!我干了。”

小鬼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。

能够存于人世间,有机会重生,他当然不会放弃这种难得的机遇。

“在这之前,我要跟你签一个魂契才行。”

“魂契?”

小鬼犹豫了。

他不懂魂契是什么,但从字面上的意思也明白,等同于卖身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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